公告日期:2024-04-27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王文明、王亮、非独立董事陈宇杰,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王文明先生担任。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要求,吴淑江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呈,辞去所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补选陈宇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八条“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要求,夏立安先生考虑到其任职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已超过三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呈,申请辞去所任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王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且同意王亮先生在当选董事后,同时接任之前由夏立安先生担任的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任期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上事项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四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三届审计委员 2023 年 1 月 17 日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会第三次会议 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年度
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第三届审计委员 2023 年 4 月 27 日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会第四次会议 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第一
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第三届审计委员 2023 年 8 月 28 日 案》《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会第五次会议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半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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