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1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二〇二三年六月
声 明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接受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佳驰科技”)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文件中所有简称和释义,如无特别说明,均与招股说明书一致。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机构、项目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其他人员情况...... 3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3
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4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8
一、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8
二、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8
三、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8
四、发行人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9
五、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 ......11
六、关于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
及结论...... 12
七、关于廉洁从业的专项核查意见...... 13
八、发行人股东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的核查...... 13
九、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4
十、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17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项目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其他人员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保荐代表人
华西证券指定李皓、彭灼冰担任佳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李皓和彭灼冰的具体执业情况如下:
李皓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华西证券投行总部首席业务总监、董事总经理,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超过 10 年,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博瑞传播、丹甫股份、新都化工、光环新网、弘讯科技、井神股份、立航科技、秉扬科技等首发和再融资项目。
彭灼冰先生: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华西证券投行总部业务高级副总裁,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7 年,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佰利联、湖南盐业、立航科技等首发和再融资项目。
(三)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华西证券指定蒲田为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其具体执业情况如下:
蒲田先生: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超过 10 年,现任华西证券投行总部业务高级副总裁,曾先后参与湖南盐业、久之洋等首发项目;泰合健康、佰利联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
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杨凯博、陈勉、毛睿琦、秦晓晶、毛竟合。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engdu Jiachi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36,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姚瑶
佳驰有限成立时间 2008 年 7 月 18 日
佳驰科技成立时间 2021 年 8 月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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