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被保荐公司名称: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1-68801584
保荐代表人姓名:宣言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
券大厦北塔 2203 室
联系方式:021-68801574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家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
券大厦北塔 2203 室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出
具《关于同意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6 号)同意注册,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微电”、“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1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14.01 元,募集资金总额 449,721,000.0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3,604,175.4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6,116,824.53 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6 月 11 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22]1180
号文“关于同意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6,603,773.58 元(不含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 493,396,226.42 元,其中,律师、审计及验资、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1,994,339.6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1,401,886.79 元。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担任银河微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1 号——持续督导》,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本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
作计划。 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本保荐机构于2020年3月及2021年12
2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月与银河微电签订《保荐协议》,协议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本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银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河微电经营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对银
河微电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银河微电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
4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 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本持续督导期间,银河微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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