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致: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署的《法律服务合同》,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据此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发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和《编报规则12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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