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11
审计报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0]361Z013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审计报告 1-7
2 合并资产负债表 8
3 合并利润表 9
4 合并现金流量表 10
5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1
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7 母公司利润表 13
8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4
9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5
10 财务报表附注 16 - 165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
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100037
审 计 报 告
容诚审字[2020]361Z0131 号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优新材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海优新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海优新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
相关会计期间: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2 以及附注五、35。
海优新材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胶膜的生产和销售。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海优新材公司销售胶膜及半成品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10.61 亿元、7.02 亿元、6.38 亿元。
由于收入是海优新材公司的关键绩效指标之一,因而收入可能存在被确认于不正确的期间或被操控以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的固有风险,故我们将海优新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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