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4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兴物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碧兴物联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
计划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碧兴物联签订《保荐
2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碧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兴物联的业务发展情况,开展持续
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3年度,碧兴物联在持续督导期间
4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2023年度,碧兴物联或相关当事人在
5 应当发现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 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
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背承诺等事项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
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碧兴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物联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保荐机构督促碧兴物联依照相关规
7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执行,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员遵守行为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碧兴物联的内控制度的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碧
8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 兴物联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
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 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
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 司的规范运行
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荐机构督促碧兴物联严格执行信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交易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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