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菱电电控资讯
2020-11-23 17:04:2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11-23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WUHAN LINCONTROL AUTOMOTIVE ELECTRONICS CO., LTD.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清水路特8号)

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

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

贵所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简称“上 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已收悉,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会同发行人、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现 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中的相同。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楷体(加粗)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宋体


请发行人说明:(1)收费和不收费的标定服务在报告期各期间的项目数量和项目具体情况,包括分别计入技术服务成本与研发费用金额、技术服务收入金额以及对应EMS销售金额和已签约金额。不收费的标定服务支出计入研发费用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将收费的标定服务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2)报告期各收费项目的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收费和不收费的标定服务在报告期各期间的项目数量和项目具体情况,包括分别计入技术服务成本与研发费用金额、技术服务收入金额以及对应 EMS销售金额和已签约金额。不收费的标定服务支出计入研发费用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将收费的标定服务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一)收费和不收费的标定服务在报告期各期间的项目数量和项目具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续开发的国六收费和不收费标定项目数量呈上升趋势,公司存续开发的国五收费和不收费标定项目呈下降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个

标定项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目是否 分类 项目具体情况 数量 数量 数量 上半年
收费 数量

主要包括:福田、长安、奇

国六 瑞、五征、小康、东风股份 10 40 81 64
等客户的国六车型开发

收费 主要包括:福田、江西志骋、

国五 山西成功等客户的国五车型 8 6 4 -
开发

合计 - 18 46 85 64

国六 主要包括:福田、鑫源、小 3 23 99 100
康等客户的国六车型开发

不收费 主要包括:福田、鑫源、北

国五 汽黑豹、东风股份等客户的 69 58 25 -
国五车型开发

合计 - 72 81 124 100

注1:项目数量是指当期存续开发的标定项目数量。
注2:标定项目数量以立项报告确定的具体车型为标准,该车型可能为基础车型,也可能为基础车型的拓展车型,拓展车型在某个零部件或某项功能不同于基础车型,导致该车型的标
定数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