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30
8-2 会计师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2020年10月23日出具的《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审核)
(2020) 83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我们作为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会计师,对
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补充实施了核查程序。现就问询函有关财
务问题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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