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新风光资讯
2024-04-25 19: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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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风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新风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40 号文)文件批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99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4.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06,655,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3,362,601.8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3,292,598.1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1)第 03001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
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 调整后使用募集资
金额 金投入金额

变频器和 SVG 研发升级及扩产 14,975.70 14,975.70 14,975.70

项目

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逆变 8,651.82 8,651.82 8,651.82

装置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储能 PCS 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0,380.16 10,380.16 10,380.1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512.34 7,512.34 7,512.34

补充流动资金 17,500.00 2,809.24 2,809.24

合计 59,020.02 44,329.26 44,329.26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明细额的议案》,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为不断引进高端研发人才,充实研发团队,提高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变更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智城科创园 1 号楼(山东大学龙山校区正南门);实施方式由自建研发测试基地变更为购置研发基地;项目投资总资金 7,512.34 万元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风光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明细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变频器和 SVG 研发升级及扩产项目”、“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逆变装置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储能PCS 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前述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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