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作为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林微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和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和林微纳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计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人已与和林微纳签订承销及保
2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交易所备案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和林微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纳经营情况,对和林微纳开展持续督
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3 年度,和林微纳在持续督导期
4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2023 年度,和林微纳在持续督导期
5 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 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
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 项
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和林微
6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纳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保荐人督促和林微纳依照相关规定
7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公司治理制度
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人对和林微纳的内控制度的设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和林
8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微纳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 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
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 规范运行
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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