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19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德”、“发行人”或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关 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证监会令〔第15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 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 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 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上 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中国 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 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 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 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 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及网 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 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 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 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 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为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机构为深圳市长城 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无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安 排。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 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 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9.11元/股, 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 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 值。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1月20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1年1月20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 13:00-15:00。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 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协商 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9.17元/股(不含19.17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拟申购价格为19.17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9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 购价格为19.17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900万股,且申购时间晚于2021年1月15 日14:56:09.874(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9.17元/股,且申
购数量等于900万股,且申购时间等于2021年1月1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