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5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3/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3,000 万元~5,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00.0000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06%
累计已回购金额 4,476.4512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7.93 元/股~64.26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3.57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完成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83.57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3.20 元
/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4 年 7 月 1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10 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00.0000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1.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64.26 元/股,最低价为 37.93 元/股,
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76.4512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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