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 号),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5,402,847.17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69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3 月 2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公司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担任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民生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4 月 4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
1 44050171718200000671 本次注销
湖支行
2 中国民生银行惠州分行营业部 632767805 已注销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 44050171718200000670 本次注销
湖支行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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