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投资者
之
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众医疗”或“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科创板首发业务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针对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资格进行核查,出具本核查报告。
一、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2020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议案,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并将该等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2020 年 3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逐项表
决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议案。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2020 年 9 月 2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委员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78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同意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首发)。
2020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康众
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2 号),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关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和配售认购金额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的相关方案如下:
(一)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对象须为符合《上交所科创板业务指引》第八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一)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二)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三)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
(四)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五)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六)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战略投资者。
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确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股份限售安排以及实际需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对象如下:
序号 投资者全称 投资者类型 获配股票限售期限
1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 24 个月
简称“中证投资”) 公司
中信证券康众医疗员工参与科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
2 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 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 12 个月
划(以下简称“康众医疗员工 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资管计划”)
注:限售期限为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前述战略配售对象的合规性详见本核查报告“三、关于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合规性”的相关内容。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进行配售符合《上交所科创板业务指引》第六条关于战略投资者人数的规定。
(二)战略配售认购金额
1、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330.4837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其中,中证投资预计跟投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5%,即不超
过 110.1612 万股,跟投金额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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