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目 录
目 录 ...... 1
声 明 ......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一、保荐人名称...... 3
二、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4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5
五、保荐机构内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6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8
一、保荐结论...... 8
二、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8
三、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9
四、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0
五、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 13
六、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评价...... 13
七、发行人股东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的核查...... 24
八、对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情形的核查意见...... 24
九、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核查...... 26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与《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保荐机构”、“本保荐人”、“本保荐机构”或“中信证券”)。
二、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中信证券指定曲娱、艾华为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康众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指定焦竞翀(已离职)为项目协办人,指定刘洋(已离职)、卿圣宇、孟硕、蔡佳峰、陈俊儒(已离职)、郑庭涛(已离职)和王风雷为项目组成员。
(一)项目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主要执业情况
曲娱,女,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迪贝电气 IPO、康龙化成 IPO、东方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金能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金能科技可转债、百川股份可转债、神融 2016 年第一期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永动”系列个人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等,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艾华,男,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的
项目有:四维图新 IPO、天银机电 IPO、世名科技 IPO、数据港 IPO、康隆达 IPO、星
诺奇 IPO、三元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延华智能非公开发行股票、模塑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山西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广汇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数据港非公开发行股票、金能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模塑科技可转债、金能科技可转债、广汇汽车可转债、百川股份可转债、海立股份可转债、新黄浦公司债、山西证券公司债、联络互动公司债、上实发展公司债、中联重科公司债、海立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广汇汽车重大资产购买、上海钢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模塑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保荐业务主要执业情况
焦竞翀(已离职),男,曾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拥有 2 年投
资银行从业经验,曾参与的项目有凯赛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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