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众医疗:康众医疗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康众医疗资讯
2024-04-19 20: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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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88607 证券简称:康众医疗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声 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本激励计划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因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权益授予安排或者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参与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而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向增发和/或自二级市场回购 A 股普通股。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 A 股普通股,该等股票将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78.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89%。其中,首次授予 75.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85%,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 96.15%;预留授予 3.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3%,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 3.85%。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7.96 元/股。
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17 人,占公司(含子公司)员
工总人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含子公司)员工总人数为 252 人)的
6.75%,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标准
执行。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激励对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 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本激励计划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

十一、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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