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认真审慎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美琪、独立董事蒋新华及董事高鹏组成,并由具备财务管理与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王美琪担任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召开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2023 年 4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履职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月 27 日 情况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2023 年 8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月 24 日 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2023年10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月 27 日 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审慎审核和评估,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单位。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认为立信具有专业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能够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认真落实有关审计工作,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定期财务报告,发表了相关的审阅意见并将审阅后的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和客观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优化内控体系健全,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维护的各项工作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科创板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化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