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芯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更正公告
力芯微资讯
2024-10-31 18: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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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01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4-050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芯微或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7)。经核查发现,因工作人员失误,公司披露的上述公告内容有误,现就 公告内容更正如下(更正部分以斜体表明):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 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 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原章程中所有“股东大会” 全部修订为“股东会”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 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
具有同等权利。 同等权利。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权激励; 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
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
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相应的表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 决权;
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应的表决权; 或者质询;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
议或者质询; 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 (五)查阅、复制本章程、股东名册、股
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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