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仪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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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1: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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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罗彪先生,1978 年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 3 月至
2007 年 10 月,历任安徽省政府研究室办公室助理、国际经济处副处长、市场处
副处长(主持工作);2007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
院副教授,历任 MBA 中心副主任、MPM 中心主任、EMBA 中心主任;2019 年 12 月
至今,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5 月至今,任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监
事,2022 年 12 月至今,任阳光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2 月至
今,任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及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影响我们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6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情况
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 大会情况

事姓名 应参加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董事次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次数

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罗彪 6 6 5 0 0 否 1

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会议议题进行审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作为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本人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审计委员会就审议事项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直接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交流,同时通过关注公司 e 互动、公司舆情信息、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从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对重大事项公平、客观地审议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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