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海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芯海科技资讯
2023-10-19 19: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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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0-20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2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金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 议 案 所 述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因此,同意公司实施该考核办法。



本 议 案 所 述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向董事长、总经理卢国建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拟授予董事长、总经理卢国建先生 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 750.00 万股的 1.60%,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4,238.1492万股的0.08%。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卢国建先生分别授予 191.00 万股、100.00 万股、

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卢国建先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卢国建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也是公司核心经营管理人员,在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为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将其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长期、紧密绑定,拟授予卢国建先生限制性股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卢国建先生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具备合理性。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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