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10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医疗”、“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7,086,66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213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7,086,667股。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54,333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5%。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83,466股,占发行总数量的4%。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调整为11,534,201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32%;网上发行数量为4,869,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68%。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共16,403,201股。
根据《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
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3,835.77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 1,640,500 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9,893,701 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60.32%,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6,509,500 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9.68%。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3485421%。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
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T+2 日)16:00
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四舍五入精确至分),网下获配投资者在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本次发行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 0.50%。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7 月 10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配
售对象中,10%的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 2020
年 7 月 13 日(T+3 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配售对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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