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伟思医疗资讯
2024-11-11 19: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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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12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4-061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
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和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王志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志愚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如下:

1、战略委员会:王志愚先生、吴家璐先生、许金国先生,其中王志愚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蔡卫华先生、许金国先生、肖俊方先生,其中蔡卫华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家璐先生、陈莉莉先生、蔡卫华先生,其吴家璐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提名委员会:肖俊方先生、王志愚先生、吴家璐先生,其中肖俊方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三、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已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胡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胡平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四、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具体如下:
(一)总经理:王志愚先生
(二)副总经理:钟益群女士、陈莉莉女士、张辉先生、仇凯先生、韩传先生 (三)财务总监:陈莉莉女士

(四)董事会秘书:童奕虹女士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体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童奕虹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董事会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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