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持续督导
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 号)同意注册,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公司”、“发行人”或“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1,35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33.1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4,725.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530.87 万元(不
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8,194.63 万元。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民生证券”)作为浙海德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民生证券的持续督导期持续至 2023 年12 月 31 日,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期已满,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顾伟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保荐代表人 叶云华、粘世超
联系电话 021-60453965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发行人基本情况如下: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Zhejiang Headman Machinery Co., Ltd.
注册资本 5,420.66 万元
股票代码 688577
股票简称 浙海德曼
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法定代表人 高长泉
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06 年 4 月 28 日
上市时间 2020 年 9 月 16 日
注册地 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北山头
邮编 317604
联系方式 0576-87371818
传真 0576-87371010
公司网址 www.headman.cn
电子邮箱 hdm@headman.cn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浙海德曼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浙海德曼及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推荐股票上市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对浙海德曼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浙海德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上市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
3、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5、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7、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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