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会计师关于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意见(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杭华股份资讯
2020-11-03 19: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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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1-03



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注册环节
反馈意见落实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0〕1300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奉悉。我们已对落实函所提及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华股份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除特别说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一.关于与 TOKA 的关系

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的主要核心技术来源于第二大股东 TOKA,TOKA 又
是发行人的第二大客户和第一大供应商,报告期内,发行人与 TOKA 之间存在多
笔关联交易,向 TOKA 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 7,996.09 万元、8,167.90 万元、
10,615.93 万元,向 TOKA 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5,986.19 万元、4,097.97 万元、
3,346.27 万元,代 TOKA 的子公司垫付运费分别为 27 万元、21.95 万元、21.73
万元。

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 TOKA 代发日籍员工的部分工资金额分别为
155.80 万元、162.64 万元、168 万元,涉及人员包括研究部顾问奥仲直太郎、长泽隆等。

请发行人:(1)补充说明与 TOKA 之间的技术体系、核心原材料采购、关联
销售与代垫费用、日籍员工的选派与职责、代发工资等具体情况;(2)补充披露相关日籍员工在发行人处的具体职责、作用及该部分员工与 TOKA 的关系、代
发工资协议内容(如有)、代发工资流程、代发部分工资占其总薪酬的比例,说明是否存在双重劳动关系、是否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及未将相关人员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的合理性;(3)说明与 TOKA 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代发工资、代垫运费等是否导致关联方资金占用,是否发生纠纷;(4)结合发行人与 TOKA 的关联交易情况,补充披露向 TOKA 销售、采购的主要合同条款,并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为 TOKA 提供委托加工服务的情况。如是,请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5)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部分,补充披露 TOKA 同时为发行人第二大股东、第二大客户、第一大供应商的情况,并充分披露上述关系对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的风险;(6)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与 TOKA 之间是否存在共同客户、共同经销商、共同供应商等。如存在,请补充披露相关交易的内容、金额及占比等情况。综合上述情况,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技术与业务是否独立、资产是否完整、是否具有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请保荐机构、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落实函第 1 条)

(一) 补充说明与TOKA之间的技术体系、核心原材料采购、关联销售与代垫
费用、日籍员工的选派与职责、代发工资等具体情况

1. 公司与 TOKA 之间的技术体系

(1) 公司技术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公司由杭州油墨厂、东华色素化学工业株式会社(TOKA 前身)及中国银行杭州信托咨询公司于 1988 年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 600 万美元,其中杭州油墨厂除以现金出资外,另以机器设备等实物折合 80 万美元出资,将当时较为先进的设备、技术、人员等要素置入到公司。

杭州油墨厂前身为 1958 年成立的“公私合营杭州油墨油漆厂”,60 年代即
已拥有合成树脂的生产能力和当时国内领先的油墨技术。公司在 1988 年成立之初即设立了独立的技术部(设有平版墨、树脂和塑料墨三个技术课),继承发展了原杭州油墨厂的油墨基础技术和树脂合成技术,逐步建立形成了具有杭华特色的“松香生产-树脂合成-凡立水生产-油墨配方技术-印刷服务技术”的技术体系。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公司已拥有成熟的自主培养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目前,公司拥有 90 名技术人员,其中 6 名核心技术人员在

公司的从业年限均超过 20 年,为公司不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围绕印刷油墨核心配方设计和印刷应用领域进行技术攻坚,已在节能环保型

印刷油墨产品的配方设计、生产工艺、检测技术等方面形成了 19 项核心技术,

并具备对相关产品设计、优化、工艺的持续创新和改进能力。公司 19 项核心技

术均为自主研发形成,独占享有、权属清晰,与从 TOKA 受让的相关技术不存在

对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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