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杭华股份资讯
2020-09-04 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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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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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报告...... 第 1—8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9—16 页



(一)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9—10 页



(二)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第 11 页



(三)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第 12 页



(四)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16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7—107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0〕968 号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华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杭华股份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杭华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九)、五(二)1 及十二(一)。



杭华股份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销售各类油墨等产品。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杭华股份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项目金额分别为人民币96,111.14 万元、96,612.88 万元和 100,762.44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

别为 95,110.30 万元、95,421.14 万元和 98,984.9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98.96%、98.77%和 98.24%。



公司主要销售油墨等产品。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由于营业收入是杭华股份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杭华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发货单、运输单及客户签收单等;对于出口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 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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