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4-033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盛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如下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投资10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建设高端激光与智能装备研发中心及制造基地项目,以满足公司实际业务
发展的需求,本次投资有利于完善公司的战略布局,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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