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总结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辅导机构”)作为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辅导机构,己于2018年12月26日与泽达易盛签订《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目前,东兴证券对泽达易盛的辅导
工作已经完成,认为己达到既定的辅导目标,现将辅导工作情况向贵局总结汇
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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