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4-033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汇宇制药”)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玲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全体监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董事及高管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行使了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对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汇宇制药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 2023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3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止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 423,60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136,328 股后的股本 421,463,672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9,771,762.14 元(含税),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4.22%。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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