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
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川物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秦川物联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0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1.33 元/股,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75,8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9,220,601.00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6,639,399.00 元。
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全部到位,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 004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燃气表研发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智能燃气表腔体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截止 2023 年12 月 31 日具体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475,860,000.00
减:发行有关费用 59,220,601.00
募集资金净额 416,639,399.00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338,765,908.2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4,391,669.88
加: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尚未置换金额 5,201.00
减: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 259,860.24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2,010,501.39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全部实施完毕,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99,633,494.96 元(其中:12,612,847.99 元为项目待支
付资金,资金划转完成后,项目待支付募集资金金额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87,020,646.97 元为项目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已于 2024 年 1 月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于 2024 年 1 月
全部完成注销手续。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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