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05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5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 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 号)(以下简称“《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网下申购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
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下、网上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战略配售在光大证券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业务指引》、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以及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跟投机构为保荐机构光大证券相关子公司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光证资管南亚新材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32.68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32.68 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 1,8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32.68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等于 1,800 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晚于 2020 年 8
月 3 日 14:55:42.722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32.68 元/股、拟申购数量
等于 1,80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0 年 8 月 3 日 14:55:42.722 的配售对象中,
按照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71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607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807,21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8,067,850 万股的 10.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