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31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8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9—14 页
(一)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9—10 页
(二)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第 11 页
(三)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第 12 页
(四)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14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5—120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0〕158 号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南亚新材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南亚新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相关会计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二)及附注五(二)1。
南亚新材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覆铜板、粘结片等产品的销售。南亚新材公司财务报表所示,2019 年度营业收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175,817.02 万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183,801.38 万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163,851.97 万元。
南亚新材公司在确认收入时,内销产品销售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寄售订单下购货方已领用),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境外产品销售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深加工结转产品销售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报关,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以边角料销售为主,客户上门现场提货,具体为取得经客户确认的过磅单且装运离厂时点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由于营业收入是南亚新材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
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物流单据、客户签收单、结算单等;对于境外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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