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智微:关于首次公开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慧智微-U资讯
2024-07-10 18:45:36
  • 点赞
  • 5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7-11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4-019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66,904,94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66,904,94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22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股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300,500股,并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52,506,34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4,040,01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8,466,336股。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限为自股东取得该等股份之日(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准)起三十六个月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上述期限孰长者作为锁定期),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66,904,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1%,限
售股股东数量为12名。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共计66,904,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1%,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7月2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年9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51人,行权股票数量为2,697,200股,行权股票自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6年9月4日。行权后,公司的股本总额由452,506,348股变更为455,203,548股。

2024年7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30人,行权股票数量为2,766,000股,行权股票自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7年6月28日。行权后,公司的股本总额由455,203,548股变更为457,969,548股。

除上述股本变化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自本单位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上述期限孰长者作为锁定期),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单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本单位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

3、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本单位应将违反承诺减持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否则公司有权暂时扣留应当支付给本单位与应该上交给公司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并由公司及时、充分在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