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智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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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15: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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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4-003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丹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 年度报告》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应有的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反映了公司2023年经营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在总结2023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分析研判2024年经营形势,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审慎预测2024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具备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且
聘任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4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5)。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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