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8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微电子”)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
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2023 年 4 月 28 日至 2023 年 5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
事宜。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1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58,086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本次作废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71 人变更为 60 人,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27,805 股变更为 469,719 股。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至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已获授但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