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亚科技: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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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2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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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5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5,838.26 万股的
2.1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
司股本总额的 1.74%,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1.82%;预留
1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39%,预留部分约占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8.18%。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持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构建公司经营团队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约束,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落地和经营目标的高质量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股权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即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5,838.26万股的2.1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74%,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1.82%;预留1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9%,预留部分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8.18%。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符合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5人,约占公司员工总数619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2.42%,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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