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
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严奇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规定的行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报告。
审议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无
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公司经营团队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落地和经营目标的高质量实现,同意实施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关联董事严奇及其一致行动人阮仕海、邵燃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对于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审议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4)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高质量实现,同意实施该考核办法。
公司关联董事严奇及其一致行动人阮仕海、邵燃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对于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审议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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