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 飞)
作为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地信”或“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认真依法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独立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马飞,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0 年 7 月至 2001 年 7 月,担任中煤进出口总公司(现更名为中国中煤能
源集团)职员;2001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担任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
司合伙人;2007 年 7 月至 2011 年 7 月,担任美世(中国)有限公司咨询总监;
2011 年 7 月至 2019 年 10 月,担任韦莱韬悦咨询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 年 4 月
至今,担任正元地信独立董事;2019 年 10 月至 2022 年 10 月,担任中梁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 年 11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合益咨询公司高级合伙人;
2023 年 9 月至今,任鸿商资本股权投资公司首席人力官。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担任委员。
(三)独立性说明
作为正元地信的独立董事,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在会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就有关重大事项同管理层进行沟通,会上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充分发挥自身在管理、咨询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自身专业所长,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名及补选董事、聘任首席合规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与管理层充分沟通提供咨询建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6 次,本人按照要求亲自出席所有会议,未有缺席情况,并对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及其他异议情形。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审议结果合法、有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3 年任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募集资金、股权激励等事项,并依据证监会、上交所等要求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内容 发表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2023/4/19 1、《关于聘任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同意
第七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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