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9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 48 号 2 号楼 20 层 20B 室)
《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
之
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收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辰资讯”、“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与慧辰资讯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对落实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落实函回复如下,请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不加粗)
引用原招股说明书内容 楷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目 录
问题一: ......4
问题二: ...... 20
问题一:
请发行人说明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1)分阶段确认收入是否真实反映了已完成交付的工作量,是否能够和实际完工进度匹配;对于无验收单的项目,以全部收款作为替代文件是否具备合理性;上述做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发行人关于收入确认的内控是否存在缺陷及相关整改措施;(2)劳务外包中现金采购交易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及有效执行。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1.1 发行人说明
(一)分阶段确认收入是否真实反映了已完成交付的工作量,是否能够和实际完工进度匹配;对于无验收单的项目,以全部收款作为替代文件是否具备合理性;上述做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发行人关于收入确认的内控是否存在缺陷及相关整改措施
1、分阶段确认收入是否真实反映了已完成交付的工作量,是否能够和实际完工进度匹配
(1)业务模式
公司主要为行业头部企业和国内政府机构提供基于企业内外部数据、消费者态度与行为数据和行业数据的业务经营分析与应用、定制化行业分析应用解决方案等服务。
公司数据分析服务全流程包括数据获取、数据融合、数据分析与数据应用四个环节。公司聚焦于面向典型业务场景的深入分析与应用,通过获取客户提供的数据、向供应商采购或自行采集数据,使用自身专有数据模型对融合后的数据进行分析并生成技术分析结果,并可以根据分析结果发现的问题,针对客户特定需求,由公司内部行业专家对技术分析结果进行进一步解读并提供策略建议。
解决方案业务是公司针对客户不同业务场景下的具体需求,在数据分析结果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进一步的应用策略、软硬件部署、业务实施与运营等服务组合。
公司获取合同后,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计划并实施相关工作。根据客户具体需求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提交工作成果,工作成果的体现形式包括分析报告、可视化分析图表、解决方案及原始数据等,客户会对公司提交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2)合同签署情况统计
报告期内,公司签署合同主要为两种:一种为只包含单项服务的合同并一次确认收入,另一种为包含多个独立服务并分次确认收入的合同。数据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收入确认金额
验收方式 合同数量 合同金额
2019年度 2018 年度 2017年度
一次验收 2,322 4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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