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3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三轮问询回复意见(2019年财务数据更新版)(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慧辰股份资讯
2020-03-30 17: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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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3-30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 48 号 2号楼 20 层 20B 室)

《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



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辰资讯”、“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与慧辰资讯、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对问询函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不加粗)

引用原招股说明书内容 楷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目录


问题 1:关于数据合规性的核查 ......4
问题 2:关于私募基金股东备案 ...... 17
问题 3:关于收入确认及核查 ...... 27
问题 4:关于数据类型、量级及大数据行业定位 ...... 65
问题 5: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及相关风险揭示...... 95
问题 6:关于商誉减值测试及相关风险揭示......102
问题 7:关于数据采集核查......113
问题 8: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认定 ......117
问题 9:关于关联方转让......122

问题 1:关于数据合规性的核查

根据二轮问询回复,针对供应商以公司名义或代为采集数据的场景,公司均通过要求供应商签署合规经营承诺函、供应商业务管理、提供授权文本模板等方式严格督促供应商对被采集方进行明确告知收集信息的范围及使用用途及进行明确提示并取得其合法授权。发行人在自行采集数据或客户提供数据时,也采取措施确保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但是未明确回复是否均取得了信息主体的授权或许可。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1)针对不同的数据来源,核查发行人收集收据、采购数据时,是否均取得了信息主体明确的授权或许可文件;(2)报告期内,公司数据获取、使用、处理等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时间及执行情况,开展业务中使用个人信息是否存在不符合《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情况,如存在,请说明发行人内部的整改及规范情况;(3)公司业务中是否涉及用户的隐私数据,问询回复中认定“不曾亦不会获取用户的隐私数据”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说明核查的范围、过程、比例及依 据,并发表明确意见。
1.1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回复
(一)针对不同的数据来源,核查发行人收集收据、采购数据时,是否均取得了信息主体明确的授权或许可文件;

1、发行人自行采集数据

经核查,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报告出具日,针对发行人自行采集数据的业务场景,发行人采集数据,均结合授权告知模本和《HCR 数据与隐私保护政策》,以不同形式对被采集方进行明确告知收集信息的范围及使用用途 及进行明确提示并取得其合法授权。

前述授权告知模本的主要内容如下(以下“我们”指项目名义发起方,视具体情况为发行人的客户或发行人,“您”指被采集方):


“为本项目之必要,我们将收集您的多种个人信息用于 XX 目的。具体而言,
我们将收集您的姓名、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用于确认您的身份和本项目下后续可能进行的随访过程;同时,为开展本项目下的行业研究和分析过程,我们还将收集您的 XX。

为保证个人信息安全,我们将尽量通过软件系统等电子化方式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基于本授权文件中所声明的目的,我们将在本项目开展期间及项目结束后的合理期限内保存并处理您的上述个人信息。

由于本项目的复杂性和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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