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06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 48 号 2 号楼 20 层 20B 室)
《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之
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19 年 10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辰资讯”、“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与慧辰资讯、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对问询函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不加粗)
引用原招股说明书内容 楷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目 录
问题 1:关于财务数据披露差异...... 4
问题 2:关于收入确认原则变更和跨期收入调整...... 9
问题 3:关于收入确认...... 16
问题 4:关于数据采集...... 50
问题 5:关于采购、采集数据量级...... 64
问题 6:关于毛利率与业务模式...... 92
问题 7:关于销售模式...... 108
问题 8:关于资产来源于上市公司...... 110
问题 9:关于资产重组...... 121
问题 10:关于核心技术人员及水平...... 129
问题 11:关于数据来源合规性...... 145
问题 12:关于私募基金备案...... 172
问题 13:关于股份支付...... 174
问题 14:关于跨期费用调整...... 182
问题 15:关于与投资行为的调整和衍生金融工具...... 185
问题 16: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 201
问题 17:关于商誉减值测试...... 211
问题 18:关于公司人员...... 217
问题 19:关于预付中山陵园管理局门票销售项目款...... 221
问题 20:关于关联交易...... 223
问题 21:关于首轮未回复完成问题...... 226
问题 22:关于其他事项...... 238
问题 1:关于财务数据披露差异
根据回复材料,发行人本次申报的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与股转系统披露存在较大差异。其中,净利润差异金额为-1,891.08 万元,差异率约为-48%。差异原因包括跨期收入调整、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跨期费用调整、与投资行为相关的调整、错账调整、处置子公司的调整等方面。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未提及上述相关内容。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申报的 2016 年财务报表数据与股转系统披露存在的差异是否构成会计差错调整或会计政策变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的规定;(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材料未披露上述差异情况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遗漏情形。
请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1 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要求编制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存在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的,披露变更或更正的具体内容、理由及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会计基础薄弱的情况,发行人目前财务人员配备、核算系统配备和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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