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药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艾迪药业资讯
2024-04-23 17: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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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艾迪药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季李华 联系电话:025-83387680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元 联系电话:025-83387686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迪药业”、“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艾迪药业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136.38万元,同比增长68.44%,HIV创新药销售、尿激酶及普药销售收入较同期实现较快增长;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06.9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38.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知悉上述情况后,督促艾迪药业充分披露持续亏损的具体原因,充分披露风险因素。
2、2020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公告上述事项。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公告上述事项。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25日期间存在现金管理审议空窗期。经查,公司在上述空窗期内使用合计9,3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4月14日召开董事会对上述空窗期未审议事项进行补充审议并对外披露。
2024年1月,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俞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2024〕25号),指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第七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俞克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尽责,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第二条的规定。”

保荐机构知悉上述情况后,加强对公司的督导力度,进一步督导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并认真吸取教训,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导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学习理解和正确运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二、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41,136.3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606.95 万元。若公司出现人源蛋白粗品业务销售规模下滑、抗 HIV 新药无法取
得预期的销售规模或市场占有率、在研产品临床进度不及预期或者研发投入持续加大,或公司无法有效控制运营成本及费用等情况,均可能导致公司亏损状态持续存在或持续扩大。

2024 年,公司将继续推动 HIV 新药商业化进展,加强人源蛋白产品上下游
合作,同时布局 HIV 新药及人源蛋白产品海外市场拓展,对特色普药业务持续进行市场推广。公司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合理使用银行授信额度,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二) 核心竞争力风险

1、竞争对手在人源蛋白领域突破资源技术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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