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环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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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9: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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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
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
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公司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项
目组人员构成情况、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情况、年度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大信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26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公司财务总监就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项目组人员构成情况、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情况、本年度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审计后、正式审计意见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公司财务总监就 2023 年度审计结
果、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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