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于2020年6月18日开始任职。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2023年度我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勤勉、诚信、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履职期间,我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的合法利益,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历
刘微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20年6月18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同时兼任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州米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上市)、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拟上市)。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次;股东大会4次。在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前,本人获取并详细审阅了公司依法提前准备的会议资料,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分别独立提出建议或意见,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对需要事前认可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 参加董事会情况(次) 参加股东大会情
董事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况(次)
刘微芳 10 10 0 0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间,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在所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积极发表意见,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期间,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见下表: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实际参加数/应参加数)
独立董事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刘微芳 -- 6/6
(三)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参加公司召开的全部10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对2023年度出席的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我通过参加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股权激励、发行可转债、董事会换届、董事高管薪酬、财务审计等事项的讨论研究,
发表专业意见和建议,独立作出判断,促进董事会科学、规范决策,提升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我通过查阅公司有关资料、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特别是在年报审计中,通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及会计师就年报审计计划、审计进度,审计重要事项等审计重要事项展开充分讨论沟通并提出建议和意见,确保年报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审计报告能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通过召开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以及三季度的财务报表的审计委员会,了解公司一季度经营状况,还参与讨论公司治理,股权激励、发行可转债、董事会换届等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我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均能够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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