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弦电气: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正弦电气资讯
2024-04-24 20:31:5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5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出具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在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3 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 8.32 亿
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3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75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通过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公司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立信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立信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和项目现场负责人均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立信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和审计范围,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方案围绕年度预审和年度审计时间安排、重点审计领域及方案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合并报表、开发支出等,针对性强,贴合度高,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此外,立信根据公司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年度审计执行工作时间安排,最终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应报告。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立信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对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1、项目咨询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向标准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立信已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
或标准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标准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均达成一致意见。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