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益昌资讯
2020-06-30 17: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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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6-30

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新益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广发证券”)、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保荐机构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发行人回复(包括补充披露和说明的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报告所用简称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引用原招股说明书内容 楷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目录


一、关于发行人股权结构、董监高等基本情况...... 5
问题 1.关于实际控制人...... 5
问题 2.关于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 13
问题 3.关于突击入股...... 16
问题 4.关于代持...... 37
二、关于发行人核心技术 ...... 42
问题 5.关于专利与技术...... 42
三、关于发行人业务 ...... 85
问题 6.关于土地与房屋...... 85
问题 7.关于市场地位...... 105
问题 8.关于客户与供应商...... 137
问题 9.关于社保...... 147
问题 10.关于生产...... 153
问题 11.关于采购...... 186
问题 12.关于客户...... 219
四、公司治理独立性 ...... 253
问题 13.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253
五、关于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265
问题 14.关于收入确认及销售模式...... 265
问题 15.关于主营业务收入...... 285
问题 16.关于其他业务收入...... 316
问题 17.关于主营业务成本...... 326
问题 18.关于毛利率...... 346
问题 19.关于费用...... 361
问题 20.关于税项...... 398
问题 21.关于应收票据...... 407
问题 22.关于应收账款及预收账款...... 416
问题 23.关于存货...... 445

问题 24.关于长期资产...... 465
问题 25.关于公司现金流...... 479
问题 26.其他财务问题...... 489
六、关于风险揭示 ...... 506
问题 27.关于风险因素披露及重大事项提示...... 506
七、关于其他事项 ...... 510
问题 28.关于承诺...... 510
问题 29.新冠疫情...... 514
问题 30.关于媒体质疑...... 520
一、关于发行人股权结构、董监高等基本情况

问题 1.关于实际控制人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胡新荣、宋昌宁。胡新荣直接持有公司49.13%的股份,并通过春江投资间接控制公司2.94%股份的表决权;宋昌宁直接持有公司40.20%的股份。2017年初至2019年12月,胡新荣直接持有发行人50%以上的股权;2017年初至今,胡新荣控制50%以上的表决权。根据律师工作报告,2020年2月24日,胡新荣与宋昌宁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胡新荣、宋昌宁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条款,包括冲突解决机制、一致行动期限等。

请发行人:(1)结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的实际运作情况,说明报告期内胡新荣控制50%以上的表决权,在《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前认定胡新荣、宋昌宁为共同实际控制人是否准确;(2)提供《一致行动协议》备查。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参照相关监管要求核查二人对公司的共同控制是否稳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准确,并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补充披露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七、(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补充披露胡新荣、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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