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30
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中有关
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1〕3-37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奉悉。我们已对意见落实函所提及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益昌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关于收入截止性
根据招股说明书和问询回复,(1)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智能制造装备,销售额分别为 47,831.60 万元、68,593.44 万元、63,156.39 万元及31,727.35 万元。(2)发行人销售以内销为主,内销设备均承担安装调试义务且需要客户验收,外销设备也存在少量合同约定需要安装调试和验收的情形。(3)发行人主要产品接收订单、生产、发货、验收环节耗用时间较长,其中 LED 固晶机、半导体固晶机为 3-13 个月,电容器老化测试设备、锂电池设备为 8-14个月。
请发行人说明:(1)逐一列示报告期超过 300 万元以上项目名称、客户名
称、收入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产品实际交付时间、收入确认时间,计算不同品类产品从接收订单到验收的时长中位数,说明是否存在交付或完工时间超过合同约定或与中位数偏离较大的异常订单,结合期后回款情况逐一分析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情形。(2)提供与江西省兆驰光电的《国内货物采购合同》。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 逐一列示报告期超过 300 万元以上项目名称、客户名称、收入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产品实际交付时间、收入确认时间,计算不同品类产品从接收订单到验收的时长中位数,说明是否存在交付或完工时间超过合同约定或与中位数偏离较大的异常订单,结合期后回款情况逐一分析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情形
1. 报告期超过 300 万元以上项目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超过 300 万元以上的项目数量共 121 个,实现收入合计
153,409.64 万元,占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总额的 69.89%,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类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数量 13 25 30 23
LED 固晶机
项目收入 21,879.60 38,469.26 41,313.95 25,562.23
项目数量 1 1
半导体固晶机
项目收入 2,002.20 779.49
电容器老化测试 项目数量 4 9 9 5
设备 项目收入 2,036.45 7,661.77 9,424.48 3,723.31
项目数量 1
锂电池设备
项目收入 556.90
项目收入合计 23,916.05 48,690.13 50,738.43 30,065.03
营业收入 32,193.01 65,529.95 69,893.09 50,491.24
超过 300 万元以上的项目收入 74.29% 74.30% 72.59% 59.55%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
公司报告期内超过 300 万元以上项目名称、客户名称、收入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产品实际交付时间、收入确认时间数据如下:
1. 2020 年 1-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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