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奥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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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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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 亿元,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
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审计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立信按照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会计、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要求,对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同时,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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