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半导: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华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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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8: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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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华金秋)

作为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3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个人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 9 名董事,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我、吴敬及宋晓科,
占公司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良好的专业资质及能力,选任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如下:
华金秋,男,197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财经
大学博士。1992 年 9 月至 1997 年 8 月任江苏省盐城市电化厂会计,2005 年 1
月至今历任深圳大学管理学院会计教师、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教师,2013
年 9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深圳市达特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市达特照明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6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中和信(广东)企业运
营管理有限公司(原中合尚融特色小镇(广东)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2017 年 7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深圳中新时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垒石热管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市豪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
实勤勉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及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
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数 数 数 次数

华金秋 8 8 0 0 2

此外,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3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及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参与专门委员会审议公司管理事项。

报告期内,我本着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我的专业作用。在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我会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对审议事项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谨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规范运作、管理状况及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参与公司运营管理,保障公司行稳致远;公司管理层也高度重视与我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积极征求我的意见,公司为我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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