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2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 Huaguang Advanced Welding Materials Co., Ltd.
(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启航路82号3幢等)
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0 年 1 月 13 日下发的《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20〕1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华光新材”)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发行人会计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审核问询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调查、核查及讨论,并完成了《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问询函回复”),同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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