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麟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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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20: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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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1、保荐人制定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2、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与公司的日常沟通、现场回访等方式开展
持续督导工作,并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
查。

4、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具体内容包括: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材料;

(2)查阅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制度,查阅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

(3)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会计师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关于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会计师出具的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6)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开信息查询;

(7)查询公司公告的各项承诺并核查承诺履行情况;

(8)通过公开网络检索、舆情监控等方式关注与发行人相关的媒体报道情况。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基于前述保荐人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我国生产制造业正在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在制造业转型的变革与创新过程中出现了阶段性产废数量减少的现状,且由于危废处置行业近年来核准危废经营资质快速增长,造成产能过剩及产能错配的现象,从而导致了行业内部竞争激烈,行业正处于整合及优胜劣汰的过程中。虽然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表现不及预期,但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主要财务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行业趋势一致;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研发滞后风险

近年来,危废行业快速发展,危废处理技术和工艺不断进步。如果竞争对手取得相对公司更先进的技术和工艺,公司可能因此在市场竞争中丧失优势地位,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目前,公司所处的危废处理行业技术发展路径较为清晰,但在未来环保产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不排除危废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行业出现重大技术革新,导致工艺流程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也不排除出现成本更低或处理效果更好的危废处理方式,对原有方式实现重大替代。如果公司无法顺应技术趋势,面对变革,则公司部分业务将失去市场需求,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服务对象为各类工业企业和科研机构,随着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危废的属性、种类和处理技术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如果公司无法顺应产业趋势,面对变革,则公司可能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2、核心技术外泄或失密风险

公司在危废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行业经营多年,拥有一系列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技术和专利,同时,公司通过研发形成多项兼顾安全、环保和效益的核心技术,危废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和效率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和相应工艺得以应用,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竞业禁止协议》,对其在保密义务、知识产权及离职后的竞业情况作出严格规定,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合作研发方面,公司与合作方签订合作研发合同,对各方应遵守保密义务进行明确约定。公司采取上述保密措施,以防止核心技术外泄,但仍无法完全排除核心技术外泄或失密的风险。未来若发生核心技术外泄或失密,可能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专业人才流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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